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
真理大學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
105 年 1 月 4 日教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為鼓勵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訂定「真理大學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
第二條 本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入學後達到本校「英語檢定測驗成績免修英語課程學分標準表」 所列標準者,
得申請免修大二下學期「外國語文基礎(進階)-英語讀本(二)」課程 2 學分, 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英語檢定測驗成績免修英語課程學分標準表
檢定考試名稱 |
合格標準 |
1.多益測驗 (TOEIC) |
550 分(含)以上 |
2.全民英檢 (GEPT)、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全球英檢(GET) |
中級初試與複試(含)以上 |
3.托福 (TOEFL) |
*紙筆型態 (PBT): 457 分(含)以上 *電腦型態 (CBT): 170 分(含)以上 *網路型態 (IBT): 57 分(含)以上 |
4.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
第一級 170 分(含)以上 |
5.雅思(IELTS) |
4 級(含)以上 |
第三條 符合資格之學生,攜帶測驗成績單(正本)或證書(正本)至語言中心申請辦理免修課 程手續;未提出申請者,
視同自願留在原班繼續修習英語文課程。
第四條 本校英語課程學分免修,作業由語言中心辦理審核,學分免修辦理期間: 入學後取得證明者,
於二年級上學期初選之前辦理。
第五條 本校英語能力檢定標準高於校定標準之學系,應訂定高於本要點免修英語課程之標準,
並經教務會議認可。
第六條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