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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

真理大學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

 

105 1 4 日教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為鼓勵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訂定「真理大學英語課程免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

 第二條  本校日間部學士班學生入學後達到本校「英語檢定測驗成績免修英語課程學分標準表」 所列標準者,

         得申請免修大二下學期「外國語文基礎(進階)-英語讀本()」課程 2 學分, 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英語檢定測驗成績免修英語課程學分標準表

 

檢定考試名稱

合格標準

1.多益測驗 (TOEIC)

550 分(含)以上

2.全民英檢 (GEPT)、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全球英檢(GET)

 

中級初試與複試(含)以上

 

3.托福 (TOEFL)

*紙筆型態  (PBT):  457 分(含)以上

*電腦型態  (CBT):  170 分(含)以上

*網路型態 (IBT):  57 分(含)以上

4.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170 分(含)以上

5.雅思(IELTS)

4 級(含)以上

第三條  符合資格之學生,攜帶測驗成績單(正本)或證書(正本)至語言中心申請辦理免修課 程手續;未提出申請者,

        視同自願留在原班繼續修習英語文課程。


第四條  本校英語課程學分免修,作業由語言中心辦理審核,學分免修辦理期間: 入學後取得證明者,

        於二年級上學期初選之前辦理。

 

第五條  本校英語能力檢定標準高於校定標準之學系,應訂定高於本要點免修英語課程之標準,

        並經教務會議認可。

 

第六條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第七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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