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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 教與學發展中心 器材借用專區

  1. 請於借用前3日提出申請,借用前請先來電詢問。
  2. 請下載借用申請單填寫簽核後親送教與學發展中心。
  3. 借用期限原則上以7個日曆天為限。
  4. 請於教與學發展中心辦公室清點確認借用之設備及其配件。
  5. 請親自歸還設備及其配件,如有任何故障或遺失,由借用者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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