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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教室使用辦法

語言中心自學教室使用辦法及規則

一、目    的:為有效管理、運用與維護中心器材及設備,特制訂本使用辦法。

二、使用性質:本場所主要提供作為學生課外時間自修。

三、使用對象:僅限本校學生及教職員。

四、申請使用辦法:

  1. 以現場登記方式並依號碼順序安排座位。
  2. 進入自學教室時需登記學生證。

五、開放使用時間:

星期一~五: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

六、借用手續:

  1. 借用或歸還教材及設備,學生均應向櫃台值班人員登記及註銷。
  2. 請按指定座位就座,如需更換座位,必須徵得櫃台值班人員同意。使用完畢後應將座椅回復原樣。
  3. 學生證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七、使用規則:

  1. 自學教室內應保持安靜,嚴禁高聲談話。
  2. 嚴禁在自學教室內使用行動電話。
  3. 為維護自學教室內清潔,嚴禁攜帶飲料、食物進入或隨意亂丟紙屑等雜物。
  4. 在自學教室內自修,均不得預佔座位。離開教室時,應將私人書物帶走,否則即予清除,若因而造成書物遺失,概不負責。
  5. 數位影音光碟使用時需小心,避免因磨損造成光碟損壞。
  6. 教室內嚴格禁止收看私人光碟片。
  7. 本中心內資源僅供中心內使用,嚴禁攜出。
  8. 如遇機器狀況不良,請隨時通知櫃台值班人員,嚴禁自行處理,以免傷害到機器及光碟片。

八、影音設備及教材請妥善使用,不當使用以致毀損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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