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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Q&A

真理大學教務處教與學發展中心

 選課Q&A

 

Q1:學校的【選課】是如何進行的?

A1:選課分為第一階段「初選」、第二階段「加退選」及第三階段「選課確認(詳細日期請參照學校行事曆)

選課時程

Œ第一階段

初選

è各系所之【必修課】由系統帶入,其餘課程得由線上加選或人工加選,若選課人數超過設定上限,會經由本校篩選機制,將超過人數篩選掉,不另行通知。

*此期間顯示之課表非最終選課結果

初選」之課程將經篩選後,教務處另行公告篩選結果。

第二階段

加退選

è此時之課表為「初選」後經篩選過之課表,請依個人學分需求自行調整。

Ž第三階段

選課確認

è請學生於開學後第四週(確切時間見學校行事曆)於校務系統確認選課結果(逾期若沒確認,系統將視為已確認)

 

Q2:選課【學分數】是否有限制?

A2:依本校【學則】第十三條:為敦促學生能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修達畢業學分數,各學系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五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但應屆畢業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如經系主任核可,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一至二科目。

最低修習學分

最高修習學分

~三年級

15學分

25學分

四年級

9學分

25學分

延修生

1學分

修習10時數以上()者須繳全額學費

 

Q3:【有關學年課】Œ我上學期若不及格能續修下學期嗎?若我只修上學期並及格可以拿到學分嗎?

A3

同一學年的學年課,若上學期分數為50~59分,仍可續修下學期的課,惟上學期的課仍要重補修;若上學期分數低於49(),則無法續修下學期

‚學年課之學分均須上、下學期完整修習通過才能拿到完整學分,無法分割獲得學分。

 

Q4:我在系統選不到課,用【人工加簽】是否就選得到課?

A4:不一定!請依下列情況選擇~

課程人數若已額滿,請詢問開課系所、單位可否再增加名額。

‚有「先修課程」限制的課程(指要先修過A課程才能修B課程)

【需先修課程】ê

【才能修此課程】ê

r會資系q

會計學、會計學(一)、

會計學(一)及實習、

會計學及實習

中級會計學

r法律系q

民法總則

民法債編總論

r音樂系q

和聲學()

和聲學()

對位法()

對位法()

和聲學()

和聲學()

對位法()

對位法()

 

Q5:何謂重複修習?

A5

已修習過此門課程。

‚已抵免過此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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