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是否屬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之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乙案之回復

主旨:

教育部就「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是否屬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之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乙案之回復,擬協助公告周知。

說明:

一、本案來函為教育部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112年3月22日高評字第1121000328號函之回復。

二、回復內容摘要如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宗旨,在於提供教師投入教學改進研究,並鼓勵教師將該研究成果撰寫為期刊論文或技術報告,以為教學升等所用,與國科會研究補助性質相同,爰類推適用國科會之倫理規範,計畫成果報告不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註之需要,並鼓勵計畫主持人將成果報告內容進行後續發表;惟仍須注意成果報告是否需註明源自其他已發表之著作或有共同作者等著作權問題。

瀏覽數: